象棋棋手等级分计算与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为适应象棋运动的普及和发展需要,规范象棋棋手等级分制度,科学地反映棋手的实力等级,特制定本计算与实施办法。

第二条象棋棋手等级分是用来衡量棋手现时水平的基本数据,是棋手棋艺水平高低的标志。由中国象棋协会根据棋手在统计期限内的等级分赛成绩计算确定。

第三条凡计算棋手等级分的比赛,统称为等级分赛。包括:全国象棋锦标赛(团体和个人)和经中国象棋协会批准计算等级分的相关比赛(快棋赛是否计算等级分,可根据具体情况,由主办单位于赛前在竞赛规程或补充细则中明确)。等级分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如参加人数在12人(含)以下,至少三分之二棋手应有等级分;

(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行业体协为单位参加的比赛,不得少于四个单位;

(三)至少应有两名国家级(含以上级别)裁判员主持整个竞赛裁判工作;

(四)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五)凡经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等级分赛,承办单位必须提前两个月申报。

第二章 统计与公布

第四条经计算确定的活跃棋手等级分,由中国象棋协会每年1月1日、6月1日和10月1日各公布一次,相应的统计期限分别为:

1月1日公布的统计期限为上年度10月1日至12月31日;

6月1日公布的统计期限为本年度1月1日至5月31日;

10月1日公布的统计期限为本年度6月1日至9月30日。

公布的最低数字:男子为2301,女子为2101。

第五条凡跨越统计期限的非连续性比赛(如象甲联赛),其等级分按相应统计期限分段计算;其他跨越统计期限的连续性比赛,其等级分均列入结束日统计期限内计算。

第六条凡属新获得等级称号(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的棋手,其等级分在下届公布时作下列调整:

男子特级大师2550、大师2450;

女子特级大师2350、大师2250。

如本人等级分现已超过上述相应数字时,则维持现状不变。

第七条有等级分棋手如自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连续一年未参加等级分赛,则在下年度1月1日公布时起,即列为不活跃棋手,由中国象棋协会保留其排名,待其参加等级分赛时即可激活为活跃棋手。

中国象棋协会保留不活跃棋手等级分最低数字:

男子非大师2301、大师2351、特级大师2451

女子非大师2101、大师2151、特级大师2251

若不活跃棋手等级分低于以上最低数字,则取消其等级分。

第三章 等级分计算

第八条常用术语及符号

N — 比赛局数;

Ra— 所遇对手的平均等级分(无分棋手按暂定等级分计算);

Ro— 本人等级分;

P — 预期得分率;

We— 预期局分(即棋手在比赛中期望得到的总局分);

W — 实得局分(比赛成绩按胜1分、和0.5、负0计分,含弃权比分,但不包括无等级分棋手之间互相对弈成绩);

K — 换算系数;

△R— 等级分的变动值(即升降值)。

第九条 等级分的计算步聚

(一)查阅中国象棋协会颁布的棋手最新等级分表。核准参加某次比赛每位棋手(含不活跃棋手)的等级分;

(二)计算平均等级分Ra,若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三)由埃洛(ELO)公式计算预期得分率P(保留两位小数)

(四)计算预期局分,其公式为:We=N×P;

(五)计算变动值(±),其公式为:△R=K×(W-We);

此变动值即为本次比赛该棋手等级分的升降值(用+、-表示升、降),如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一位小数;

(六)计算新等级分。将整个统计期限内各次比赛的变动值累加(减)之后与棋手原等级分相加(减),即为棋手的新等级分,如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取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换算系数K的取值规定

在同一个统计期限内K值不变,无等级分棋手列入等级分名册不足30个有效对局(2019年6月1日公布K值为25*1、25*2者,分别按已有有效对局数10、20局计算),取25;达到或超过30个有效对局后,取15;等级分一经达到2500分,以后即使再降,也永远取10。

第十一条棋手无等级分或等级分降至男子2300、女子2100以下者,即为无等级分棋手。

第十二条有等级分棋手在等级分赛中的所有对局均为有效对局(轮空除外),有等级分棋手与无等级分棋手计算等级分时按该棋手暂定等级分计算。无等级分棋手必须与有等级分的棋手对弈9局以上方可计算等级分,如不足时,允许与当年度内的比赛累计计算。

第十三条无等级分棋手参加计算等级分比赛时,暂定等级分:

男子非大师2300、原大师2400、原特级大师2500

女子非大师2100、原大师2200、原特级大师2300

第十四条无等级分棋手(不含原大师、特级大师)在计算等级分时,遇有等级分棋手对弈的胜率<50%,其新等级分值最高不超过:男子2450、女子2250;若遇有等级分棋手对弈的胜率50%,则取所遇有分棋手及本人(暂定分)之平均等级分RA(最高不超过:男子2450、女子2250),加超过部分的分值乘以K值(25)为其新等级分,计算公式为:新等级分=RA+超过部分的分值×25。

第十五条在男女混合比赛中,计算男子棋手等级分时,如有等级分低于2300的女子棋手与男子棋手对弈,该女子等级分按2300计算;计算女子棋手等级分时,仍按其实际等级分计算。

第十六条凡计算等级分的比赛中,个人冠军不降分。

第十七条大陆以外国家和地区的棋手首次参加中国象棋协会等级分赛时,按下列标准计算参赛棋手等级分。

国际特级大师:男子2550(K值取10)、女子2350(K值取15);

国际大师:男子2450(K值取15)、女子2250(K值取15);

棋联大师:男子2350(K值取15)、女子2150(K值取25);

其他棋手按无等级分棋手计算。

第十八条大陆以外国家和地区棋手的等级分不予公布,但比赛前按最新公布期该棋手的实际分数计算。新获得等级称号(以世界象棋联合会授予相应最高等级称号为准),则按第十七条标准调整其等级分,如本人等级分现已超过第十七条相应数字时,则维持现状不变。

第十九条 本计算与实施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国象棋协会。

第二十条 本计算与实施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资料和文件与本计算与实施办法相抵触的条款同时废止。

 

附录:2021年 中国象棋男子等级分排名

附录:2021年 中国象棋女子等级分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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